各系:
根据毕业/学位工作安排,结合上年度毕业/学位审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现将2016年毕业/学位审核相关工作提醒如下,请各系安排专人及时完成。
1、2016年仍未采集图像信息的毕业生,请各系务必通知到学生本人于2016年5月30日前提交纸质照片和同版电子照片到教务处。
2、2016年有新增专业授予学士学位的,请安排专人填写《新增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简况表》(教务管理群共享里下载),务必于2016年4月5日前报教务处(学位办)。
3、请各系组织安排专人务必于2016年4月30日前核查各毕业生成绩,主要包括重复的课程、成绩显示异常的课程、不在校学生显示有课程且有成绩的情况等,对有异常的情况务必于2016年5月10日前按成绩申请处理流程予以处理。
以上所列各项,请务必按时间节点完成。
教务处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