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永利官网纵向科研项目结项验收工作,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合肥学院科学研究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拟对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和校级科研项目开展集中结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3年12月到期的且未完成验收的安徽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及校级科研项目(校基金、校人才)须参加本次集中结题。
二、验收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须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和立项通知要求提交结题材料。
(二)终止或撤项的科研项目,不作为专业技术职务(称)评审的材料。
(三)未正确标注基金(项目)资助,论文作者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或与资助项目研究内容无关,以及尚未正式发表的论文,均不作为项目研究成果。
三、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单位填写《科研项目结题申请汇总表》(附件1),2024年1月10日前将结题材料电子版(每份一个PDF、包含结题报告、研究报告、成果扫描件、科研促教学等材料)、汇总表电子版统一发至科研处邮箱,同时将项目结题纸质版材料集中报送至科研处。
(一)结题材料
1.结题报告(纸质材料中经费决算表须经财务部门审核盖章)。
2.研究报告(研究报告应体现研究意义、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研究结果等)。
3.成果证明材料(论文包括封面、目录、正文、检索报告等;专著提交1本原件;专利提供含发明人信息的证书复印件1份),纸质材料中以上成果复印件人名处须二级学院盖章。
4.科研促教学材料(二级学院盖章)。
注:结题材料电子版不用盖章。
(二)装订要求
一律用A4双面打印,正文4号宋体字,左侧装订(胶印)。
装订顺序:1.封面(见附件6);2.目录;3.结题报告;4.研究报告;5.最终成果复印件;6.科研促教学材料。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朝明,高清,电话:62158092
邮箱:kyc@hfuu.edu.cn
地址:行政楼409
科研处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
1.科研项目结题申请汇总表
2.安徽省高校人文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
3.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
4.合肥学院科研发展基金结题报告
5.合肥学院人才基金结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