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负责制定相关制度文件,负责学生工作的检查和考核。
二、负责制定学生学风建设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制定有关辅导员管理、培养和考核的规章制度。
四、负责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奖惩工作。
五、负责大学生事务及学生档案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对学生的奖助勤补等资助工作。
七、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普查与调研,心理咨询与心理危机干预。
八、负责大学生就业、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
九、负责大学生医保收费、门诊报销等工作。
十、完成校党委、校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