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困难生认定工作中参考使用学生食堂消费数据的通知
发布人:学生门户  发布时间:2024-01-03   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

为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精准度,按照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要求,在困难生认定时需充分考虑学生的消费因素,现决定从2022-2023学年开始,将学生在学生食堂的校园一卡通消费数据作为困难生认定的一个参考指标。

经学生处和校园建设与管理处沟通,在每学期期末由校园建设与管理处提供近六个月的学生校园一卡通在食堂的消费数据。现该数据已同步至今日校园学工系统,请各二级学院对具体数据进行分析、核实,与本学年困难生认定进行比对。通过与学生本人谈心、与班级同学交谈、走访家庭等多种方式核查学生实际经济情况。请各学院将核查情况于36日前反馈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科。

 

学生处   

2023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