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学院2013—2014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合肥学院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4]55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教育重点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目录标准与信息内容规范的通知》(皖教秘[2014]241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4]431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牢固树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为了更好地服务师生和社会公众,扎实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2013-2014学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由信息公开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9月1日起至2014年8月31日止。
一、信息公开概述
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紧紧围绕教育部决策部署和学校中心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拓展公开的范围、渠道和方式,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学校各二级单位的工作职责,扎实推进工作规范化建设,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深入推进,保障了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13-2014学年,全校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近2844 条,发行《合肥学院报》24 期。其中通过校园要闻574条,通过教育行政办公系统主动公开信息 750条,通过学校各二级单位公开信息1428 条。
2.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与责任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和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会议要求,明确了《合肥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3.主动公开信息形式
目前,学校信息公开主要有三种形式:第一种形式是校园网络,这是信息公开的最主要形式。校园网络公开分四个类型:信息公开网、校园主站、办公系统和学校二级单位网页。信息公开网由党政办公室负责,是对学校所产生的信息予以公开的基本方式,面向全社会公开学校的概况、规章制度、机构设置与调整、发展规划与工作计划、干部人事调整等信息。学院要闻由党委宣传部负责,通过多个栏目,全方位、多渠道、广视角公开学校信息。学校办公系统由党政办公室负责,目前做到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全覆盖,除涉密文件和校外来文外,学校和部门文件都在教育行政办公系统予以公开。学校二级单位网页公开内容主要包括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和直附属所产生宜公开的信息。
4. 重点信息公开情况
在关系到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以及直接涉及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上,除国家规定保密以及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做到了及时全部公开,积极回应师生和社会关切。
(1)学校财务信息公开(2)工程建设信息公开(3)招生信息公开(4)干部人事信息公开。
三、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继续深入推进工作的同时,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信息公开培训和业务指导力度仍需加强,应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的形式;各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有待不断探索和完善。针对以上问题,今后信息公开工作有以下初步打算:
一是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构建统一公开平台要求,继续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建设,统一公布清单各项内容,建立即时公开制度,加强公开督促检查,确保信息公开真实及时。
二是继续加强新闻文化网、办公系统等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建设和管理,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每年编制学校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三是进一步督促各二级单位全部开通网页,及时更新网页内容,积极推进二级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
四是积极推进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按照教育部要求,加大学校财务预算、重大项目、工程建设、招生信息、收费信息等领域的公开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和师生关切。
五是统筹学校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和信息公开的关系,全面推行校务公开,积极稳妥推进党务公开。
合肥学院
201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