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办工作职责

发布者:设计学院发布时间:2022-12-02浏览次数:1099

教学办主任:

1、撰写本单位的年度教科研计划及其他工作的总结材料、汇报PPT等材料;协助院办完成学院工作年鉴编制,参与编制学院各类规划;

2、按照学校要求,协助学院领导、系主任开展招生、就业工作,产学研基地建设的对接;

3、按照教务处和学院领导的要求,组织教科研项目申报、评审和材料整理上报;

4、收集保存学院教科研活动记录,学院教学、教改方面的会议、活动记录,学院开展的重大教科研活动的原始资料,教学研究和教改项目资料,教学检查活动及其总结材料。

5、按照教务处和学院领导的要求,具体组织安排本单位的各项教学活动,协调各方关系,协助处理教学过程中的各种突发事件,协助教学事故的调查、认定和处理工作,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6、审核每学期各专业的执行计划和教材征订单,指导教务员完成每学期的排课任务,同时处理好学生学籍成绩的审核与更正。

7、协助教学质量评估处、教务处、院领导开展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工作,组织青年教师讲课比赛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征求对任课教师的意见,及时向学院和教务处反馈教学信息。

8、教学办其他工作的协调和安排。

 

教务员:

1、每学期在规定时间内协助各系、各专业编制下一学期的开课计划和教学任务,并将确定后的课表发送给任课教师。

2、完成各项教学环节表格的领取、收发和数据上报,协助学院做好各类实习实践、毕业设计、第二课堂等信息资料的传达和汇总工作。

3、协助教学秘书做好排课和教材征订工作。审核学院老师的调停课申请,并将教务处批准的课程临时变动(调课、停课)情况及时通知到相关教师和学生班级。

4、组织本学院教师公选课的报送、网上评教课程信息的收集整理,并及时将汇总结果报教务处。

5、做好每学年的数据采集工作和教师工作量的预算、终算上报。

6、在教务处指导下,协助教学秘书做好学生学籍成绩的审核与处理,开展学生编班、休学、学业警示、复学、转专业、转学、退学、提前毕业、试读、保留学籍、延长学习年限等相关事宜。

7、毕业生的毕业实习成绩、鉴定表和其他总结材料的收集、整理、报送、归档工作。教学运行、学生学籍状况、教师教学状况等原始材料,均应妥善保管,定期归档。

8、在教务处和教学院长的指导下,组织安排相关考试的监考教师,协助做好试卷印制工作,将考试安排通知到有关的师生,通知参加监考的教师准时到考场参加监考工作。

9、教学办其他工作的协调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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