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学院心理工作站学生队伍制度

发布者:设计学院发布时间:2023-05-08浏览次数:181

 

第一章 总则

为促进设计学院基础心理健康咨询工作的开展,培养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骨干,增加助人自助能力,提高心理健康水平,预防心理危机事件,构建平安和谐校园,促进大学生健康幸福成长,根据《设计学院二级心理工作站制度》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队伍构成及职责

(一) 队伍人员。学生队伍主要由学生副站长、学院各班心理健康委员、寝室安全联络员和朋辈咨询员组成。各班级心理健康委员总体负责本班学生心理健康宣传工作,各寝室安全联络员负责本寝室成员心理健康工作。

(二)学生副站长职责。协助工作站心理普测与筛选工作,根据普查结果,建立并定期维护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定期约谈各班心理委员,统计汇总至教师副站长处。

(二)各班心理健康委员职责。每两周约谈寝室安全联络员,及时了解本班心理健康状况,每月统计汇总后上报学生副站长、班级辅导员。如遇紧急情况,需及时上报该生辅导员或教师副站长。

(三) 寝室安全联络员职责。随时观察本寝室成员的心理健康状况。按照问题严重情况上报给心理委员或该生辅导员。如问题严重,可以直接上报教师副站长,事后需在《心理健康记录册》处备案。

(四) 学习宣传。各班心理委员及寝室安全联络员应积极参加学校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培训、考核等活动,负责收集、了解、报告各班心理动态和心理活动信息,并向同学们提供关心服务的各种信息资源。

(五) 实践活动。各班级心理委员需积极开展生命教育和励志教育活动,每年开展至少2次心理主题活动。如“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日”和“10.10世界精神卫生日”春秋两季心理健康主题教育活动。

 

第三章 学生队伍管理制度

(一) 学生队伍设心理工作站学生副站长一名,总体负责各年级学生事务性工作,及时对接各班心理健康委员、教师副站长。按其工作量,可获得相应志愿服务时长。

(二) 定期开展学生队伍心理咨询专业培训交流,加强学生队伍专业化能力建设。

(三)原则上每年度召开心理健康委员表彰大会一次。

 

 

第四章 附则

本制度由设计学院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设计学院

202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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